曾居于全球产业链低端的“中国制造”,经过多年发展,逐渐迈向中端,表现在出口商品由“轻”到“重”,从服装鞋帽等轻工纺织品到铁路、核电等重型装备;技术含量从“低”到“”,从日用品到电子产品、大型机械设备;参与国际分工从“单”到“全”,从单纯的商品出口到产品、技术、服务“全产业链”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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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中国生产的铁、动车车组、核电设备等端装备日益受到欢迎。为给“中国制造”出海远行创造更加畅通的环境,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提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包括金融在内的政策支持力度。专家表示,企业“走出去”,金融不能缺位,要用更多创新模式为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担保等服务,为企业境外驰骋保驾护航。
“走出去”恰逢其时
曾居于全球产业链低端的“中国制造”,经过多年发展,逐渐迈向中端,表现在出口商品由“轻”到“重”,从服装鞋帽等轻工纺织品到铁路、核电等重型装备;技术含量从“低”到“”,从日用品到电子产品、大型机械设备;参与国际分工从“单”到“全”,从单纯的商品出口到产品、技术、服务“全产业链”输出。
“中国制造”在价格、质量、技术和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比较优势与日俱增,亟待“走出去”实现自身价值,惠及其他国家。《意见》指出,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利于促进优势产能对外合作,形成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企业不断提升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从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的提升。
“当前,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掀起新热潮,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积极开展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投资合作,有利于深化我国与有关国家的互利合作,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意见》称。
十二大行业有序推进
国家对中国装备“出海”制定了清晰明确的战略。《意见》指出,将与我装备和产能契合度、合作愿望强烈、合作条件和基础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比如在钢铁行业方面,《意见》提出,以成套设备出口、投资、收购、承包工程等方式,在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国家建设炼铁、炼钢、钢材等钢铁生产基地,带动钢铁装备对外输出;电力项目方面,积极与有关国家开展核电领域交流与磋商,推进重点项目合作,带动核电成套装备和技术出口等。
工信部装备工业研究所所长左世全表示,近年来,我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铁、电力、电信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产品开始占领国际市场,一批装备制造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设立研发中心等方式持续增强国际竞争力。
未来5年内,中国装备“出海”将呈现崭新面貌。《意见》规划,力争到2020年,与重点国家产能合作机制基本建立,一批重点产能合作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形成若干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更加有效,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
金融服务至关重要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中国装备浩浩荡荡“出海”需要金融保驾护航。人民网财经研究院的研究团队认为,在中国现有金融体系下,商业银行垄断了大部分金融资源供给,凭借传统业务就可以获得大量利润,自然没有足够的动力创新。而在企业“走出去”的探索过程中,急需定制化的金融解决方案,通过专业化的跨境融资和服务平台,抵御全球化和地区性的金融风险。
此次国家对装备“出海”给出具体金融支持方案,《意见》指出,一是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融资支持力度。
二是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原则,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PPP项目贷款业务,提升我国铁、核电等重大装备和产能“走出去”的综合竞争力。
三是鼓励国内金融机构提对境外资产或权益的处置能力,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提企业融资能力。支持中资金融机构加快境外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布局,提融资服务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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