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站18日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三菱通知》,通知对于申报企业条件和申报项目要求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和动力电池项目。
通知指出,申报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其中,电池企业对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电池单体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亿安时,拥有动力电池核心技术及电池单体欧姆龙知识产权,并已实现规模化装车应用且表现出良好性能。
通知同时指出,对于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到2015年以前,全新平台基恩士纯电动乘用车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在混合动力驱动模式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优于乘用车第三阶段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不少于30%;纯电动商用车车速不低于80公里/小时;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车速不低于80公里/小时,在纯电驱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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