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过剩或在“十三五”
公开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00~2012年的13年间,中国的钢铁产能利用率在2006年以前基本都在80%以上,只有2002年过了90%,达到92.41%;2
上半年,钢铁行业实现粗钢产量3.9亿吨,比去年同期增长7.4%;粗钢平均日产达215.4万吨,按此测算全年钢产量将达到7.86亿吨。屡创新的产能再次将钢铁产能过剩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上,新一任中钢协会长徐乐江直面这一问题,并表示,产能过剩是包括钢铁在内的中国制造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钢铁行业尤为典型,但不要妖魔化钢铁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
他直言,中国钢铁行业目前还属于轻度过剩,预计严重过剩将在“十三五”期间到来。对此,钢铁业界必须未雨绸缪,做好坏的打算。
严重过剩或在“十三五”
公开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00~2012年的13年间,中国的钢铁产能利用率在2006年以前基本都在80%以上,只有2002年过了90%,达到92.41%;2006年以后,钢铁行业产能利用率回落到80%以下,并且基本维持在75%~80%。
纵观各国,“产能充分利用率”通常根据不同产业的特征和生产组织水平确定,例如欧洲和日本分别为75%和78%。
“中国钢铁业规模庞大,回旋余地大,因此我国钢铁业的产能利用率达到80%就属于充分利用。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2006年以前中国就不存在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2006年以后直到现在,中国钢铁业也只是轻度产能过剩。”徐乐江表示,75%~80%之间的产能利用率属于轻度产能过剩,70%~75%之间为中度产能过剩,而低于70%就是严重的产能过剩。
徐乐江提醒说,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历史上都出现过钢铁产能利用率低于60%的极度过剩,并且这一时期都在本国钢铁需求增长出现拐点、钢铁产量出现峰值之后到来。
在徐乐江看来,我国目前钢铁需求尽管增长率明显下降,但还未出现负增长,产量峰值还未到来,但这一拐点和峰值为期不远,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出现。
关于能否避免可能即将到来的产能严重过剩阶段,徐乐江坦言,没有把握。“号称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没有幸免,我们依靠行政手段提前预警或许能够躲避。但全行业要警觉起来,等出现极端严重过剩时再采取措施就晚了,损失也更大了。”徐乐江表示,既然有前车之鉴,我们就没有无动于衷的理由,现在开始未雨绸缪,尽可能避免这种极端严重过剩情况的出现;同时也要做好坏的打算,要有行政调控失灵、行业产能利用率低于60%的心理准备。
辩证看待产能过剩
徐乐江认为,产能过剩是一个行业发展的必然阶段,也是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中国钢铁业来说,如下一些因素加剧了产能过剩矛盾。
一是GDP政绩观下的产能扩张冲动。钢铁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其对地方GDP的贡献度,各地争相将钢铁列入支柱产业。一般而言,钢铁企业均为当地的大工业企业,不仅贡献了当地巨大的GDP总量,还贡献了大量税收,缓解了就业压力,使得各地都有做大做强钢铁产业的强烈愿望。
二是片面追求规模竞争效应导致钢铁企业越来越庞大。由于中国钢铁企业缺乏市场化并购,许多稍有规模的钢企都抗拒被并购而谋求自我做大,中国大钢厂的诞生主要依靠增量产能而不是对存量产能的吸收合并,导致中国钢铁产能随着中国钢铁企业的规模迅速膨胀。
三是我国的间接融资体系导致中小钢铁企业一味“跑马圈地”。企业规模越大,其在大中型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中的融资能力就越强,越能在全面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对于中小钢企来说,扩大规模是其生存的无奈手段,这也是近几年大量中小民营钢铁企业迅速膨胀的一个原因。
此外,钢厂设计建设的娴熟效也为催生大量钢厂创造了条件。现在中国的冶金设备大多实现国产,中国冶金建设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得投资建设一座现代化钢厂不再是一项复杂浩大的工程,不仅投资成本大大降低、建设周期也大为缩短,使得钢铁行业的实际进入门槛大幅降低。
在徐乐江看来,目前中国钢铁业产能过剩的演变状况与当年西方老牌钢铁大国基本相似,不同的是,由于中国钢铁业体量过大,相同的产能过剩率造成的绝对过剩量使得其危害性被放大。
对于业界有关取向硅钢、强度汽车板等端产能也出现过剩的说法,徐乐江予以了否定。他认为,这是混淆了产量过剩与产能过剩的不同概念。产能过剩是一个产业长时期处于供大于求状况,并伴随着这个产业从成熟走向衰退;而产量过剩是一个阶段性现象,源于需求突然受到抑制而出现的短期供大于求。
去产能必须摒弃行政手段
徐乐江认为,产能过剩是一个行业性问题,仅凭单个企业的力量无法化解,中国钢铁业去产能化必须摒弃行政手段,以市场化为原则。为此,他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是放开钢铁行业准入的行政审批限制。产业的准入限制造成了人为的“稀缺”假象,大量民营资本反而会不惜手段违规进入这个行业,而现实中行政审批中的权力寻租与缓慢低效大大降低了合规资本进入的效率。因此,一旦放开行业准入限制,投资者进入会更加谨慎,资本效率也会明显提。
二是政府要制定严密的“游戏规则”,并按规则办事。允许资本自由进入钢铁行业并不意味没有任何进入限制,政府的责任是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对新建企业要有严格的能耗、排放、质量等标准,对存量产能要有限期改造符合新标准的期限。通过严格的环保监管,促进钢铁工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要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对严重违法的生产企业严刑竣法,坚决打击假冒伪劣钢材生产。
三是建立并完善钢铁资本退出的交易平台。资本的自由进入必须与资本的自由退出相对应,解决产能过剩问题还需要产业资本自由退出的交易平台。当前我国钢铁产业中国有资本占据半壁江山,国有钢铁企业多为巨无霸型的庞然大物,资本的流动性差,又有诸多政策限制。
四是鼓励市场化的减量并购重组。传统并购重组的目的是在规模上实现1+1>2的效果。然而,迄今为止我国钢铁业并购重组多在行政主导下实现,并且以近亲式的行政区域内重组为主,这种兼并重组绝大多数是增量重组,谋求规模扩大,即使重组过程中淘汰了部分落后产能也会被更多的新增产能所覆盖。因此,国家应出台鼓励钢铁企业开展市场化减量重组的政策,并对兼并重组中削减淘汰的落后产能给予企业一定补贴或一定年限的税收减免。
五是学习和借鉴欧美日钢铁去产能化的经验,增强企业自律。日、欧、美等国钢铁行业都曾面对产能过剩的行业发展难题,但由于不同国家的体制基础和行业情况的差异性,其治理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各有所异。尽管中国钢铁产业的发展模式以及市场境遇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从严重产能过剩中走过来的欧洲、美国和日本钢铁产业值得中国同行学习的地方就是企业的自律精神。由于无序竞争,中国企业削减产量和产能的自律性差,结果是“多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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